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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僱主為員工提供居所,該居所的租值會計入僱員的應予評稅的入息內。由於不同居所類別會按不同百分比去計算,即住宅單位/服務式住宅(10%),酒店(4%),而稅局會怎樣介定居所類別呢?

稅局會根據以下條件去介定居所類別:

  1. 員工居住的地方有沒有管理人員管理? 酒店有人員管理,而住宅單位/服務式住宅則沒有。

  2. 員工的財物存放在居住的地方,若發生失竊會否有人負責? 酒店需負責及保障客人的財物,而住宅單位/服務式住宅則沒有人負責。

  3. 員工租住的時間長短? 酒店一般入住時間會較短,而住宅單位/服務式住宅則較長。

  4. 居所有沒有餐飲提供? 酒店會有餐飲提供,而住宅單位/服務式住宅則沒有。

  5. 租約文件上的入住許可。(較不重要)

總括而言,如果僱員希望選擇較低的居所租值,可以參考以上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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