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一名納稅人遇上公司倒閉,被拖欠薪金,該年度的稅款應如何計算呢?根據《稅務條例》第11(D)條,規定待納稅人收到其薪金後才須繳交稅款。假設納稅人於2003年工作,直到2005年才收到當年薪金,故此該名納稅人會在2005年度收到關於2003年的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