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條例》可否保障納稅人的個人資料,而不向稅務局提交任何資料呢?
不保障,《私隱條例》中指出對個人資料的保障不包括: 當稅務局向納稅人查問有關納稅事宜,或行使其權力去提取有關納稅人的資料。當然,稅務局必須將獲得的納稅人資料用於執行《稅務條例》所賦予的權力。
稅務局可獲取納稅人資料的權力範圍?
事實上,《稅務條例》賦予稅務局享有能獲取納稅人任何資料的權力。根據《稅務條例》第51(4)(A)條,稅務局可以向任何人或納稅人本身查問有關納稅人的資料,當然是關於繳稅方面。而專業人士如: 律師、會計師等,亦不可以保密協議為理由而不向稅局公開其客戶資料。雖然律師有一定的權力可...
自僱人士與受僱人士,及利得稅與薪俸稅的分別?
曾經一名香港藝人與一間電視台簽訂一份演員合約,列明該名藝人收取定額月薪,演出酬金,演出次數及一些演出限制等。當完成第一份合約後,該藝人開設了一間無限公司才跟電視台簽訂第二份合約,之後向稅局申報利得稅,但稅局不接納,最後爭論至稅務上訴委員會,而委員會亦判該名藝人上訴失敗。首先...
如納稅人的應課薪俸稅收入或可扣除的開支是以外幣計算,應如何填寫香港報稅表入息部份呢?
可以參考稅務局網頁內主要外幣平均兌換率 (http://www.ird.gov.hk/chi/tax/ind_stp.htm) ,根據該年度的買/賣價來計算薪俸稅,買價是用來把外幣收入兌換為港元,而賣價則是用來把外幣開支兌換為港元。
假設公司已支付薪金而員工名義上沒有收取整筆款項,這情況下稅款又會如何計算呢?
如果一間公司向一名董事發放薪金,而該名董事將一半薪金再借回公司,稅局便會以公司發放給董事的整筆薪金金額作為計算該名董事的應繳課稅。如果一間投資公司發放薪金予員工後,建議利用部份薪金以優惠價再投資,稅局亦會以最初員工收到的整筆薪金金額作為計算應繳課稅。總括而言,稅局並不會考慮...
假設一名納稅人遇上公司倒閉,被拖欠薪金,該年度的稅款應如何計算呢?
根據《稅務條例》第11(D)條,規定待納稅人收到其薪金後才須繳交稅款。假設納稅人於2003年工作,直到2005年才收到當年薪金,故此該名納稅人會在2005年度收到關於2003年的稅單。
納稅人可向稅局的罰款提出反對嗎?
曾於1996年的個案(案件編號D8/1996),一名女會計師遞交了報稅表,及後被稅局發現她沒有填寫入息部份,並立即向她發出稅單再加上25%的罰款,合共1萬多元的稅款。該名納稅人隨即向稅局提出上訴,及解釋事緣其丈夫誤以為她已完成填寫報稅表,還替她寄回稅局,而並非有意隱瞞其入息...
申索單親免稅額須有什麼條件?
每名納繳人均可享有個人基本免稅額,而假如已婚人士的配偶沒有任何應課薪俸稅入息,該名已婚的納稅人同時亦可以獲得其配偶的個人基本免稅額,即可享有雙倍的個人基本免稅額。倘若納稅人與配偶分居但未辦理離婚手續,在分居期間仍繼續支持及維持配偶的起居生活,該名納稅人亦仍可得到其配偶的個人...
稅局如何介定自僱或受僱人土? 如何評定納稅人應該繳交利得稅或薪俸稅呢?
稅局會根據以下幾方面來介定納稅人屬於自僱還是受僱人土: 納稅人會否同時為兩間以上的公司工作呢? 納稅人是否只為一間公司效力呢? 若只為一間公司效力,明顯地屬於受僱人士。 納稅人會否為工作添置裝備? 如果裝備皆由公司提供,則屬於受僱人士。 有關員工福利,例如:...
大學向大學宿舍管理人(Hall Manager)提供居所,由於他的工作需要而必須居住在大學宿舍,這房屋津貼是否須計入應予評稅的入息內呢?
稅局認為是需要的。因為這個居所是他獨享的,無論工作或假期,只有他才可居住,不會被其他人佔用。此外,他與他的家人皆可入住。雖然他因為合約及工作需要而必須在大學宿舍居住,但並不代表這些不是他在工作上獲取的得益,故此這些得益須計入應予評稅的入息內。